原主的家乡在平阳县平阳镇二十里外的黑山坳。
村子不大,只有二十来户,都是当年逃荒过来的。
黑山坳,四面环山,只有一条山路通往外界,山路十八弯,土路坎坷不平,很是不好走。
村里的地都是梯田地,粮食收获不太好,因此大部分都是在农闲的时候上山打猎。
当年原主才六岁,秦父上山被野猪把一条腿给拱断了,为了治病家里的银子都花完了。
可是,秦母怀孕五个月,秦父断腿,大哥也才十岁,还不顶用。
所以,原主知道秦父必须得把腿治好否则自己家就散了。
因此,原主在趁着和大家一起去镇上买东西的时候,就把自己给卖了八两银子,这个还是因为签了死契才给了八两。
小丫头含泪按了手印,收了八两银子让关系好的大叔把带回去。
她不知道父母知道后会怎么伤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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